印尼得益于强劲的经济增长,较低的政府债务和审慎的财政管理,流入印尼的外国直接投资有所增加,其基础也在不断扩大。2018年,印度尼西亚的外国直接投资达到210亿美元,比2017年增长了6.8%(贸发会议《 2019年世界投资报告》))。外国直接投资的增长归因于印度尼西亚政府在过去几年中实施的一系列经济政策。政府出台了14项刺激方案,重点包括放松管制,执法和商业确定性,出口商减息,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能源税减免,经济特区投资的税收优惠以及降低由房地产获得的财产的税率。当地房地产投资信托。该国是2018年外国直接投资流入量的第16位接受国,在发展中亚洲排名第5位。2018年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东盟内部投资(来自新加坡)的原因。最大的项目之一是基础设施,即雅加达轻轨交通的新部分。新的经济特区也为增长做出了贡献。印度尼西亚降低了对外国投资者的最低股本要求,并取消了涉及外国投资者的几笔商业交易的批准要求。2018年外国直接投资存量达到2,260亿美元,低于2017年(-2.2%),占GDP的22.1%。外国直接投资的最大接受国是采矿业,机械和电子,电力,天然气和水供应以及化学和制药工业。新加坡仍然是最大的投资来源,其次是中国和日本。
根据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的数据,外国直接投资水平在2018年第三季度同比下降20.2%至59亿美元,这是该国实现外国直接投资连续第三个季度下降。印尼政府通过巩固政治和经济稳定以及通过结构改革消除了一些投资风险,从而在2018年改善了市场的整体氛围。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障碍,例如信贷成本上升,监管过度和不可预测,基础设施质量差,恐怖主义风险和腐败程度很高。投资者在定于2019年4月举行的立法和总统选举之前采取观望态度。但是,从长远来看,印尼 当前的经济形势可能是在该国投资,尤其是在其金融工具上投资的合适时机。为了将GDP的年增长率提高到7%,Widodo总统在世界银行发布的《营商环境报告》中宣布了改善该国地位的计划,目标是在全球排名第40位。在实施旨在放宽经济和减少投资壁垒的大胆改革计划之后,印尼在190个国家中跌至第73位,位居第73位。《 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调查。但是,与此同时,宪法法院最近的一项决定将更多的监管权授予地区政府,这可能对持续改善投资环境构成挑战。
注:*贸发会议对内直接投资绩效指数是根据该国在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流入量中所占份额及其在全球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份额的比率得出的。**贸发会议对内直接投资潜力指数是基于12个经济和结构变量,例如GDP,对外贸易,FDI,基础设施,能源使用,研发,教育,国家风险。***绿地投资是外国直接投资的一种形式,母公司通过从头开始建设新的运营设施,在国外建立新企业。固定资本形成总额(GFCF)衡量企业,政府和家庭购买的固定资产的增加值减去出售或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处置。
外国投资者青睐的公司形式:
通常,外国人只能通过成立有限责任公司(Perseroan Terbatas或PT)进行投资。PT可以是外国投资者和印尼合作伙伴成立的合资企业,也可以是所有权完全是外国的并且外国持股可以达到100%的公司。
外国投资者偏好的设立形式:
公司是成立企业的首选形式。
主要外国公司:
总计,壳牌,英国石油,里昂信贷银行,ING银行,荷兰银行,耐克,锐步,阿迪达斯,家乐福,达能,雅高...
统计来源:
优点
印尼外商直接投资的优势:
弱点
印尼外商直接投资的劣势:
鼓励或限制外国直接投资的政府措施:
本国和外国所有投资者均可享受投资激励措施。更具体地说,这些是降低进口和设备商品的关税,以及对出口投资者和在某些地区进行的投资的额外奖励。
2006年,政府启动了一项改善投资环境的计划:投资法案,拟定新的投资负面清单,大幅减少成立公司所需的时间,加快重新审查的速度当地法规的过程可能会损害进取精神,以及海关程序的合理化和海关法规的完善。最后,在2016年,维多沃总统的政府启动了一系列基础设施发展计划(225个优先基础设施项目),并且正在着手进行改革以简化行政程序,以促进诸如外国直接投资的地方投资。
印度尼西亚签署的双边投资公约:
印度尼西亚已与57个国家签署了保护投资的双边协议。
贸发会议登记的国际争议:
印度尼西亚只算出一个在贸发会议登记的案件(阿莫科诉印度尼西亚)。
发生分歧时提供帮助的组织: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成员
建立的自由贸易:
不保证
收购控股:
除某些活动领域外,持有印尼公司资本的多数股权是合法的。
声明义务:
该国的外国投资促进机构可让您获取有关在印尼开展业务的必要授权的信息。
宣言主管机构:
要求特定授权:
印度尼西亚的《投资法》提供了在一定条件下对外国投资关闭或部分开放的行业清单。
可能的临时解决方案:
如果未授予所有权(Hak milik),外国投资者仍然可以拥有三十年的土地建设和使用权,可再生土地(Hak guna bangunan)或25年的使用权(Hak pakai)。 , 可再生。
购买土地和工商业建筑物的可能性:
非印度尼西亚的个人和外国公司都无法获得印度尼西亚的财产所有权,但是PMA类型的公司在这方面没有一定的限制权利。不允许外国人拥有土地所有权,但他们可以使用当地实体来使用,租赁,出售和抵押土地。
被征收的风险:
1967年关于外国投资的法律第21条规定,除非通过法律或国家利益受到威胁,否则政府不得将外国投资国有化。根据BKPM,在征收的情况下,尊重公司获得赔偿的权利。自1967年关于外国投资的法律获得通过以来,没有进行过征收。
援助形式:
支持外国直接投资的措施包括减少进口投入物和资本设备的关税,对出口或在某些地区投资的额外奖励措施,税收条例草案,简化了财政奖励措施和增值税调整。
特权域:
免税,简化了建筑许可证和其他许可证的手续。
特权地理区域:
有七个海关地区和40个工业园区。工业园区遍布全国,但其中32个位于爪哇。民丹岛上有一些,在棉兰(苏门答腊北部),万丹(爪哇),勿加泗,茂物和坦格朗(爪哇西部),三宝垄(爪哇中部)以及望加锡(苏拉威西省南部)。跨境海关下还有一个名为Sijori的地区,包括新加坡,柔佛(马来西亚)和廖内(苏门答腊)在印度尼西亚。
自由区:
国家鼓励选择在7个海关地区之一建立业务的外国和本国工业公司。政府于2006年宣布了位于战略要地的7个经济特区或“卓越岛”的发展计划。第一批是在巴淡岛(新加坡南部),民丹岛和卡里蒙群岛上创建的。
资助机构:
随着权力下放,地方当局在鼓励投资方面的出价越来越高。
印度尼西亚受益于欧洲联盟和美国国际开发署的援助计划。对于美国国际开发署计划,负责执行该计划的国家组织是印度尼西亚商业援助计划(ITAP),其任务是增强公共行政部门在分析,谈判和制定双边和多边贸易协定方面的能力。ITAP直接与商务部合作,以确保培训,这将帮助印尼公司在国际市场上找到更多的机会。负责执行欧盟援助计划的商业支持计划(TSP)主要致力于培训和广播信息以及市场研究。该计划的受益者是在印度尼西亚从事国际商业活动的人,特别是出口中小型企业,因此可以增加与其他国家和欧盟中同行的贸易。在印度尼西亚购买的欧洲公司会发现更可靠的产品,更符合欧洲标准,而向印度尼西亚出口或在该国经营的欧洲公司也应从简化的进口程序中受益。
国民经济重点领域:
能源(石油,天然气,电力),农业(咖啡,棕榈油,橡胶),采矿资源和林业,纺织和造纸工业
高潜力行业:
具有强大扩展潜力的行业包括:电信(特别是移动和基础设施),运输,能源(石油,天然气,电力),水处理和工程,建筑,安全,医疗和制药业,航空,IT,化学工业,零售贸易,特许经营服务。
私有化程序:
纽约州正在电信,能源(天然气),银行和运输等部门实施私有化计划。1990年代后期发起的其他私有化计划会定期更新。
招标,项目和公共采购:
投标人信息,印度尼西亚
亚洲开发银行的投标人,亚洲DgMarket的采购计划,全球投标人
垄断部门:
武器制造,酒精饮料,天然林开发特许权,木刻公司,遗传材料的种植,出租车/公共汽车的运输服务,小型航行公司,贸易服务和支持服务,但大规模零售,批发贸易,展览会提供会议服务,认证服务的提供,质量,市场研究服务的提供,海港以外地区的仓储服务的提供以及售后服务,无线电和电视广播的提供,服务的提供,无线电的提供广播服务,闭路电视广播,视听与书面新闻以及电影的制作。
投资援助局:
其他有用的资源:
经商指南:
《印尼税务与商业指南》,《德勤印尼商业指南2016-美国商业服务》